@所有人!11省份上调城乡居民养老金,这些人有望多拿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0日电 (张澍楠)每年,养老金是否上涨、如何调整等相关话题一直受到百姓高度关注。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自今年1月1日起,已有11个省份实行新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其中,多省份明确表示,对65岁及以上高龄人群、超过最低缴费年限人群予以倾斜。
11省份率先开启上调窗口
今年3月,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发文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至此,我国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实现15连涨。
同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近年来也呈现上涨的态势。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2019年至今,已有山西、广东、河北、河南、宁夏、黑龙江、青海、西藏、江苏、云南、江西等11省份陆续发布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具体实施意见。
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2019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广东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河南省宣布,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9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3元。江苏省则发文称,将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8元……
同时,还有不少省份调整了个人缴费的档次标准。例如,青海省增设4个较高档次标准。山西省将最低缴费档次和最高缴费档次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和5000元。云南省则增设3000元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可按13个缴费档次标准进行缴费,最低100元,最高3000元等。
对65岁及以上人群倾斜
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来看,各省份在确定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具体方案中,均体现了对高龄人群、超过最低缴费年限人群的倾斜。
比如,山西省提出,对全省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增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广西发布调整方案显示,给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
部分省份对参保人年龄段有更细致的划分。河北省提出,向65周岁及以上参保老年居民倾斜,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基数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元;年满75周岁后增加2元;年满85周岁后增加3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分担。宁夏则提出,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元。
在缴费年限奖励上,青海省明确,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0元。河北省、山西省指出,累计缴费年限超15年,每多缴1年,每月增加1元。江西省则提出,缴费年限超15年,每多缴1年,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
人社部、财政部曾发文明确,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不长,部分年龄较大的老年居民没有缴费或缴费年限不长,无个人账户养老金或金额较低,但他们过去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该负责人进一步称,地方应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这是从待遇“出口端”激励个人长期缴费。
业内:养老金可考虑投资企业债券
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