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校园卖书”套路:学校是书店重要的销售终端?(2)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4-21 04:17:49
浏览

  该负责人在文中称,2005年8月,公司策划了一项大型营销活动,提出“校园是书店重要的销售终端”,强调“书店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的重要性。

  据其介绍,从2005年开始,公司积极邀请作家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讲述人生、励志故事,教授写作技巧等,并在现场签名售书,“共举办了2000 多场讲座活动,直接拉动销售6000 余万元。”该负责人坦言,在校园这一细分市场中,“目标读者的数量,目标读者的购买能力和购买频率以及整个市场容量和规模,均大得惊人。”而且,信息发布、公关的成本基本为零。

  该负责人表示,一旦确认活动日程,公司采取的措施除了做好宣传,还要“发放《致家长函》到每个年级和班级,内容包括作家介绍、活动时间地点、推荐书目等”。

  相关规定

  教育部发文 商业活动禁止进中小学

  针对各类“进校园”活动,教育部门已开始进行严格的规定。去年10月11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育部办公厅发文称,凡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对于经审批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或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发文称,经批准同意进入校园的各类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给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给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本组文/本报记者 屈畅 张月朦

  统筹/蒋朔 图片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