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122亿存款去哪了? 悬而未决引发深交所关注(2)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5-10 0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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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晚间,公司回复了关注函,称122亿元是放在了银行里,康得新及其下属的三家全资子公司康得新光电、康得菲尔、康得新功能等四家公司于2018年年末账面显示银行存款总余额为122亿元。

  会计师事务所核对了相关的网银记录,网银记录显示余额与公司财务账面余额记录一致。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发函给银行,收到了回函。银行回函显示:“银行存款该账户余额为0元,该账户在我行有联动账户业务,银行归集金额为122亿元。”

  根据康得新集团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与银行的《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其账户余额按照零余额管理,即各子账户的资金全额归集到康得投资集团账户。

  当子账户发生收款时,该账户资金实时向上归集,子账户同时记录累计上存资金余额,当子账户发生付款时,自康得投资集团账户实时下拨资金完成支付,同时扣减该子账户上存资金余额。

  这样就产生了应计余额、实际余额两个概念。康得新账上的钱被归集到主账户之后,122亿元便成了应计余额,康得新的账户实际余额为0。

  分析

  巨款玩“失踪”到底是谁的责任?

  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分析,康得新和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一起纳入现金管理协议的做法肯定是违规的。资金归集到母公司,意味着上市公司的资金调配统一受控股股东管理,会更方便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目前尚不知晓康得新加入《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具体时间,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共用资金池管理的行为,此前为何没有披露,审计也没有发现。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银行提供现金管理服务很正常,但对账单应该反映资金流动,余额显示应该真实。而且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资金要独立。

  深交所于5月8日又发了关注函,要求*ST康得进一步说明银行与康得投资集团签署《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上述协议是否导致公司与康得投资集团共用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将公司资金存于康得投资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情形,是否导致康得投资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文/本报记者 刘慎良 统筹/余美英

  最新进展

  北京银行回应

  给瑞华的回函对方已签收

  5月9日,北京银行对康得新存款时间进行了回应。

  北京银行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函的回函,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于4月26日寄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4月29日早9点签收。故北京银行未对其出具的询证函予以回复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5月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康得新披露的关注函回复公告中也承认,会计所于2019年3月25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16日分别三次通过顺丰邮寄发函给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并于4月29日收到了通过顺丰邮寄至本所办公地址的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询证函回函,并电话回访确认是北京银行工作人员寄出,银行回函显示:“银行存款该账户余额为0元,该账户在我行有联动账户业务,银行归集金额为12209443476.52元”。

  在关注函回复中,*ST康得对“账户余额为0”的解释为“子账户归集到康得投资集团账户”。

  北京银行还表示,西单支行与康得新订立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是各方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签署。合同订立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北京银行公开回应并没有提及康得新账户的任何具体情况。

  有银行业内人士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康得新是北京银行的客户,从法律义务讲,北京银行不可能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客户账户的具体信息。同理,北京银行也不能对外详细披露与康得新签订的现金业务合作协议细节。一般来说,资金归集业务是账户余额超过客户设定的标准后自动将资金划转到客户指定的账户。康得新自己发布的公告承认子账户归集到集团账户,说明这122亿并没有在北京银行凭空消失,而是划转到了集团账户。

  据了解,接下来北京银行可能对此事发布更详细的公告。

  文/本报记者 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