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个湿地公园4年建设8个违规项目: 审批环节层层失守
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
垃圾带就紧挨着饮用水的取水口、年产80万吨的矿泉水生产线违规侵占湿地公园、小水电项目、修路、污水厂……这些都发生在一个小小的湿地公园里。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随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广西贺州市昭平县督察发现,广西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4年,竟然先后有8个“五花八门”的项目违规上马。在有关部门多次指出相关问题后,仍不积极整改,直至督察组下沉督察前,才对违规项目紧急叫停。
“五花八门”:修路、设厂、建电站……小小湿地公园4年建设8个违规项目
一边是百姓饮用水的取水口,几十米之外,另一边竟然是一片漂浮在水面上、面积约半个足球场大的垃圾带。
4月23日,记者随督察组在广西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昭平水电站坝前看到了这样一幕。垃圾带里多是水葫芦、树枝和一些塑料瓶等垃圾。一排浮筒对漂浮的垃圾进行拦截阻隔,一台机器正在缓慢地进行垃圾清理。
水电站工作人员解释,由于前几天降雨,将桂江上游垃圾冲下来,堆积在坝前,还没来得及清理。
4月23日,湿地公园里,取水口附近的垃圾带。(新华社记者高敬 摄)
这样的污染隐患在广西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里只是一个“小问题”。
广西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2016年12月经原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开展试点工作。湿地公园范围以桂江及其支流桂花河为主体,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1199.95公顷。
记者了解到,桂江岸边,一家年产80万吨矿泉水的生产企业已经于2019年投产。今年4月,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通知后才停产。记者在现场看到,企业的厂房里仍然堆积着大量尚未出厂的矿泉水。
督察组指出,面对矿泉水生产线项目选址占用湿地公园这一“发展和保护”问题,为了让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相关主管部门作出将项目用地调出湿地公园规划范围的决定。
2018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的撤销、更名、范围和功能区调整,须经国家林业局同意。
在相关调整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2018年3月昭平县林业局、贺州市林业局分别出具材料,说明年产80万吨矿泉水生产线项目已经调出湿地公园范围。
督察人员发现,湿地公园试点以来,文竹水电站、80万吨矿泉水生产线、文竹镇污水处理厂等8个项目在未办理对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或不符合分区管理要求的情况下违规建设,侵占湿地公园面积8.52公顷,其中湿地保育区1.68公顷、恢复重建区3公顷。
江边的白色房屋为矿泉水生产企业厂房。(新华社记者高敬 摄)
“拖字诀”:多次被查,督察组来之前才停产整改
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督察指出的违规问题,并不是首次发现。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国家和自治区等相关部门已经多次指出湿地公园存在违规建设项目,但当地整改工作一拖再拖,直至今年4月中旬,督察进入下沉阶段前,相关项目才全面停产整改。
湿地公园试点期间,多个建设项目在湿地公园内陆续选址建设,但昭平县林业局、湿地公园管理所作为主管部门和单位,从未开展有效监管,没有及时发现项目违规建设问题。
2020年6月,自治区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关工作,排查发现5个项目违规建设问题。当年9月,当地仅要求文竹镇至仙回公路等3个项目整改。
即使这种已经打了折扣的整改,推进过程依然非常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