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打造开放新高地——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表决通过之际(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6-11 11: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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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确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适用专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逐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在税收制度方面,按照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时、封关后简化税制的要求,免征关税的情形以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所得税优惠。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海南自贸港的开放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颜宝铃说。

  在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赋予海南更大立法权和改革自主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10条对海南省的立法权限作出了制度设计,授权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这是一项新的立法授权,需要不断探索。用足用好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应当坚持在维护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进行。

  关注生态安全,着眼可持续发展。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最大的优势,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发展。为此,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了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

  参与立法工作的专家学者认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既要求发展,也要保根本,法律为生态环境保护设立专章进行规定,体现出自贸港建设中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得益彰的新理念。

  法律实施为要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尽快实施,做好配套,有助于提升各界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信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方将在“中央统筹、部门支持、省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出实效的具体制度措施,确保法律制度实用、管用、好用。

  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表示,海南将全力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学习、宣传、实施,加快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一体建设法治海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参与立法的专家学者认为,用足用好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在立法事项上要有所取舍,应当依据本法,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自由贸易港建设亟需的事项进行。

  “我们正抓紧研究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加快地方立法,特别是做好自由贸易港破产条例、公平竞争条例、商事注销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重点领域立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辉说。

原标题:在法治轨道上打造开放新高地——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表决通过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