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发现一例核酸初检阳性人员 海口发布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海南省海口市8月5日发布《海口发布关于发现一例核酸采样初检呈阳性情况的通报》:
林某勇,男性,38岁,美兰国际机场货运公司搬运工。居住于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产业园计量所板房。8月4日下午因发热到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作核酸检测,就诊时体温36.9℃,无咳嗽、咳痰,无胸闷、气促,无乏力等不适症状。8月5日凌晨2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否认近期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否认有新冠疑似或确诊病人接触史。
目前,该阳性报告人员已送至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省、市疾控中心正在对今天凌晨新采样样本进行复核。
为确保市民健康安全,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海口市已组织对该阳性报告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其工作和生活居住场所周边采取暂时封闭措施,人员车辆只进不出,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现场工作组将做好各项相关服务和保障,请有关居民和住户给予理解和支持,不要惊慌,配合开展各项防控工作。海口市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及时发布通报。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近期,江苏南京、河南郑州、湖南张家界、湖北荆州等地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我市于8月1日确诊1例省外疫情关联确诊病例(轻型)。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聚集性活动
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暂停商业性演出和集聚性活动举办,暂停一切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及培训等校内外师生聚集活动,减少各类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大型活动、重要会议(50人以上),要严格落实主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属地报批程序,严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严防活动期间发生疫情。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二、落实文旅防控措施
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及时关注疫情动态,坚决杜绝组团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旅游,不得开展前往高中风险地区的“机票+酒店”业务,也不得从中高风险地区揽客来琼旅游。导游带团过程中,严格落实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
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游客接待上限,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
三、规范发热人员就诊管理
广大市民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应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需100%检测核酸。
四、减少非必要外出
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风险提示信息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非必要不出岛,尤其是不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区(国内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区,下同)。入境人员严格落实“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琼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14天内有涉疫区旅居史的,凭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未持有核酸检测证明的,抵琼后在口岸进行核酸检测,各口岸可视具体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等待结果,个人做好健康管理。
五、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