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滇桂黔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中新网9月6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现对第一批7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其中,中国黄金集团滇桂黔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具体通报如下:
2021年8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开展督察发现,其位于云南、广西、贵州3省(区)的13家矿山企业中,9家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存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
一、基本情况
滇桂黔区域河流纵横,生物资源丰富,是珠江、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拥有世界上最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域生态系统脆弱,生态恢复治理难度巨大。同时该区域矿产资源富集,中国黄金在云南、广西、贵州分别布局有3家、7家、3家矿山企业。
二、主要问题
(一)主体责任缺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
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是中国黄金二级公司中金科技的下属企业,违规越界露天开采超过27公顷,造成生态破坏;环评批复要求利用现有露天采坑作为废石场,但该公司违规建设总占地约16公顷的4个废石场堆放废石。本应于2020年前基本完成的选排场地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任务,截至目前仍未完成。
广西贵港市金地矿业是中国黄金二级公司广西公司的子公司,为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2012年企业生态修复方案要求,2013年前应完成1个废石场截排水沟修建,2014年前应清运原民采堆淋场废渣并回填至采空区,至今均未落实。2018年生态修复方案要求,2021年前应完成2个废石场截排水沟工程,也未落实。由于保护措施长期不落实,矿区范围内山间溪水沿废石堆场一路淋溶而下形成红棕色水塘,溢流进入自然水系。水塘pH值为2.53,呈酸性,氰化物和砷浓度分别为0.63毫克/升、3.47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的2.15倍、68.4倍。此外,该公司龙殿坑尾矿库渗滤液直排山间溪流,排放废水铜和锰浓度分别为1.89毫克/升、9.61毫克/升,分别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2.78倍、3.81倍,下游地表水铅浓度为0.9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17倍。
云南黄金新平分公司是中国黄金二级公司中金科技的下属企业,未按批复要求处置废石,擅自直接堆放在麻洋河边。广西贺州市金琪矿业是中国黄金二级公司广西公司的子公司,其张公岭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旁有铁锈色污水渗出,监测显示砷浓度超标。
(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违反重点功能区要求问题突出
广西凤山县宏益矿业(金矿)是中国黄金的二级公司,矿权范围与广西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部分重合。2016年广西发布《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要求凤山县禁止新建金矿采选项目,现有项目2019年退出。宏益矿业不但不退出,反而于2020年申请恢复建设。作为上级公司,中金黄金还批复同意重启采选改扩建项目,在申办手续过程中知悉负面清单相关情况后,不是按要求进行整改,而是想办法推动调整负面清单。督察发现,宏益矿业矿井水直排周边水体,砷浓度为0.19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2.8倍。
广西凤山天承黄金矿业是中国黄金二级公司中金黄金的子公司,金秀茂源矿业是中国黄金二级公司广西公司的下属企业,凤山天承黄金矿业金矿采选项目和金秀茂源矿业铜矿项目也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均未落实相关要求。中金黄金批复同意凤山天承黄金矿业2020年恢复试生产;中国黄金广西公司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文,协调推动调整负面清单。督察发现,凤山天承黄金矿业超标排放含砷废水造成地表水污染,2011年当地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并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但该公司直至2019年才开始实施后评价相关措施。目前,周边地表水砷浓度最高为0.15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2倍,地下水砷浓度最高为0.12毫克/升,超地下水Ⅲ类标准限值11倍。
(三)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环境安全隐患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