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4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市公安局2人区政府1人涉黑
海口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德兴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海口市委批准,海口市纪委监委对海口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德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德兴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跑官要官;违反群众纪律,为涉黑组织成员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关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口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德兴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口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海口市纪委监委)
海口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原政委陈恒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海口市委批准,海口市纪委监委对海口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原政委陈恒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恒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群众纪律,纵容涉黑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口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恒富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口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海口市纪委监委)
海口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原处长吴晓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海口市委批准,海口市纪委监委对海口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原处长吴晓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晓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跑官要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口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晓文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口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海口市纪委监委)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彭舸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海口市纪委监委对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彭舸(已辞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舸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跑官要官;违反群众纪律,纵容涉黑犯罪团伙坐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舸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海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