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持续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下。
1.大连市普兰店区四平街道顾家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于喜梅违规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20年,于喜梅利用职务便利,虚报支出套取扶贫资金1.02万元,虚开发票骗取上级专项资金0.91万元,用于个人使用;违规为自己办理使用及帮助他人违规取得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骗取财政贴息9.72万元;接受请托违规加盖公章、出具意见,帮助他人违规获取贷款审批,造成财政贴息损失12.91万元。于喜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于喜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居委会主任职务被依法罢免。
2.大连市瓦房店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违规向服务对象收费问题。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瓦房店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在未取得收费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打印、复印费共计12.27万元,其中10.96万元用于日常办公支出,其余1.31万元被财政部门收缴。时任瓦房店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路桂馥,于2021年6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收费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采取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方式违规收费73.79万元。2020年12月,院长岳忠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院长张国春、院长助理兼放射线科主任陈海、物价审计部部长严智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4.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于新生违规侵吞困难职工补助款等问题。2016年至2021年8月,于新生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以多种手段克扣并侵吞困难职工补助款、慰问金及奖金共1.28万元;以解决办公经费为借口,采取私自调增职工奖金额度并要求部分返还的方式侵吞奖金款共26.34万元;以结婚、生子、生日等名义,多次违规向本单位职工、管理服务对象、业务往来单位索取和收受礼品礼金共67.42万元。于新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大连市纪委监委)
原标题:大连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