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贵州罗甸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违法问题突出(2)
渔业法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2021年2月,罗甸县发布公告明确,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全年禁渔。
罗甸县落实禁渔工作要求不力,监督执法不到位,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内非法捕捞食用野生河鱼现象十分猖獗,“禁渔令”未得到有效执行。2021年9—10月,前期暗查发现,保护区核心区内手撒网、电鱼、地笼等非法捕捞行为比较普遍,有的甚至使用非法捕捞设备整体拦截河流进行围堵捕捞;保护区周边区域大量餐馆明目张胆以“野生鱼”招揽食客,长期违法加工、销售、食用保护区野生河鱼。2021年12月,现场督察发现,当地采用遮盖涂抹餐馆招牌上“野生”“河鱼”字样的方式敷衍应付,督察组随机抽查保护区附近餐馆发现,仍然存在非法经营野生河鱼的问题。
原因分析
罗甸县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未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方面严重失职失责,不作为甚至乱作为。黔南州监督指导不力,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频发,保护鱼类及其生境受到严重影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组:贵州罗甸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违法问题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