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让越来越多农民工安“薪”返乡(2)
杨扬举例说,他的公司2020年中标两个房地产建设项目,合同暂定金额近6亿元。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为:“自开工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付至签约合同价的40%;自开工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目前,两个项目施工产值超过3.4亿元,按约定发包单位应支付约2.4亿元,但实际仅支付了1.3亿元,公司垫资超过2.1亿元。
“过去一年原材料大涨,银行贷款又难,我们垫了这么多钱,压力非常大。”杨扬说。
江西一施工企业驻宁夏项目办负责人周敏也表示,在疫情和房地产政策多重影响下,企业资金周转本身就很困难,如果投标时无法判断建设方资金是否充足,就存在被“套”的风险。
“我们投标时,只能根据建设方公示的资金来源判断是否充足,比如财政拨款等,但无法核实真伪。只要项目开工,人员进场,就会产生人工费用,如果这个时候建设方缺乏资金,我们施工企业日子就会很难过。”周敏说。
事实上,建筑领域不少项目存在低价合同、超量执行的情况,总承包单位按低价合同支付,导致施工企业资金紧张,影响正常支付农民工工资。
王富所在企业,常年在建项目差不多有四五个,目前被拖欠的工程款超过1000万元,只能靠自有资金维持运转,因为干的多被拖欠的就多,所以也不敢多承揽项目。
一旦告到法院,业务也就没了
在河南郑州一项目做墙面抹灰的曹林,和同一工地上的28名老乡,累计被拖欠工资44.3万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后,从建设单位要回了8万元。
“一位工作人员建议我们去法院起诉。农民工出来挣钱,哪有钱请律师?”曹林说。
2013年11月,来自四川泸州的黄晓东承包了贵州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教师住宅小区的部分劳务工程。
据了解,该项目由贵州金圣智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贵州六盘水市市政工程公司承建。
项目在2016年1月进行了结算。黄晓东提供的结算清单显示,六盘水市市政工程公司应支付他劳务费总计547万余元。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教育局2016年1月15日出具的信访问题的回复称,投资方拟于当月底前筹资300万元至400万元,用于解决该项目的工人工资。那次,黄晓东收到了90万元。
2016年4月,黄晓东将六盘水市市政工程公司告上法院。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六盘水市市政工程公司拖欠黄晓东劳务费4578561.1元。2019年,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后维持原判。
但到目前为止,黄晓东仅收到小部分款项。为了讨要这笔劳务费,近年来,他在四川和贵州之间多次奔走,仅分两次拿到共42万元,仍有415万余元未要回。“年年讨薪,既无助又无奈。”他说。
“一共有200多名工人参与了该项目的建设,工人每年都找我要工资,我借遍了亲戚朋友,加上银行贷款,一共凑了60多万元,但只是杯水车薪。”黄晓东说,有的工人由于拿不到工资,甚至对他有过激行为。
已经顺利拿到60万元工资的王富透露,他们在成都还有一笔50万元的项目款被拖欠了3年,正在走司法程序。他坦言,施工企业普遍都是中小企业,为了能够与大企业长期合作,不到万不得已,就不会撕破脸去上诉,“一旦撕破脸告到法院,以后这家企业的业务也就接不到了”。
制度不断完善,多重因素导致落实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