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严禁”27个“不得”保障职教生实习权益(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1-26 1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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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炜杰说:“之所以企业接收实习外热内冷,是因为职业学校教学与企业岗位需求严重脱节,学生实习往往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实习成本远远超出企业收益,因此,企业不愿意接收实习。”据了解,宜兴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根据中小微企业具体需求修改人才培养方案,与相关企业联合开设综合实践课程,培养中小微企业“用得上、留得住”的技术技能人才,深受企业欢迎。

  “新规定中,对支持职业学校实习工作成效显著的实习单位,有激励和政策支持。比如,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对在实习工作中成效明显的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激励。这些都能够促进企业更愿意接收实习,促使职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联动常规化。”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正江说。

首次配发《实习协议示范文本》,规范实习行为

  “实习协议的发布有利于规范实习。我校有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两种协议,在执行过程当中,企业往往认为这是学校的单向行为,有的企业不配合我们签订协议,教育部统一规范以后,将有利于协议的签订,规范实习行为。”高学鹏说。

  新规定首次配发了《实习协议示范文本》,明确了必须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署协议后方可实习,同时还明确应当取得学生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一直以来,职业学校的实习协议版本繁多,随意性极大,在遇到实习管理纠纷时却往往漏洞百出。《实习协议示范文本》构建了实习协议的基本规范,是依法治教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深刻体现。明确了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三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助于实习管理中相关问题的解决。切实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推进职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刘炜杰说。

  三方签署一个规范的实习协议,让许多具体问题有了规范操作的依据。比如保障学生实习报酬。规定要求实习报酬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再比如不得要求学生夜班和加班,不得简单套用实习单位考勤制度,不得对学生简单套用员工标准进行考核等。

  “学生对法律、规定不熟悉,之前没有规范合同,有时候权益被侵犯也不清楚,一旦有问题发生,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困难。《实习协议示范文本》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利于对实习活动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也是实习管理规范化、阳光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体现。”陈正江说。(记者 李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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