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1-27 12: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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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阿拉善左旗巴彦霍德嘎查王某某种植的温棚韭菜开展监督抽查,检测发现韭菜中氯氰菊酯和啶虫脒残留超标,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王某某在韭菜生产过程中使用过农药啶虫脒和高氯·甲维盐(含有4.5%氯氰菊酯成分),案发时虽已经超过安全间隔期,但其未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等规定使用农药。阿拉善盟农牧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黑龙江省伊春市农业农村局查处玲信养殖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鸡蛋案

  2020年11月,黑龙江省伊春市农业农村局对伊春市玲信养殖场开展监督抽查,在该养殖场销售的鸡蛋样品中检出产蛋期不得使用的兽药恩诺沙星。该养殖场负责人主动承认其妻子在喂养蛋鸡过程中添加了产蛋期不得使用的兽药恩诺沙星,涉案批次鸡蛋2080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有关规定,2021年3月,伊春市农业农村局对伊春市玲信养殖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896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八、贵州省荔波县农业农村局查处贵州远大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生产检出停用药物氧氟沙星残留鲟鱼案

  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在贵州远大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的鲟鱼产品中检出停用药物氧氟沙星,经复检仍不合格。荔波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开展调查。经查,涉案的31号成鱼池商品鲟鱼自农业农村部抽检后未售出,无违法所得。2021年7月,荔波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监督当事人对抽检不合格的866公斤鲟鱼产品予以销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