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河北疫情最新通报:廊坊固安疫情数据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2-06 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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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5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例(廊坊市固安县,均为居家健康监测北京冷链行业通勤人员的关联人员),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2月5日24时,河北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8例;尚在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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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最新发布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完成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级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2022年1月30日至3月13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1月30日至2月20日期间,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行驶(运送防疫、民生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车辆除外)。企业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实施错峰运输。

  二、2022年1月30日至3月13日期间,当预测发生空气污染过程且需要采取强化管控措施时,根据上级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要求,适时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包括: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减少80%;相关企业同步错峰运输,不得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各类矿企停止燃油(气)货车运输。

  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省、市交界处设置由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点,严禁违规车辆通行。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请各用车单位和个人予以理解和配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特此通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廊坊

廊坊市人民政府最新发布关于在重点时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重点时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做好廊坊市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应对区域性污染天气,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级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2022年1月30日至3月13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分时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行驶。企业根据重点时段生产调控要求,实施错峰运输。

  二、2022年2月4日—20日、3月4日—13日,按照国家、省区域联防联控要求,结合本地空气质量会商研判结果,适时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包括:公务用车减少80%;运输大宗货物的燃油(气)货车原则上不得穿行。生产调控企业同步错峰运输,不得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气)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