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着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2)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需要政企双方相向而行、增进互信。浙江以系统施治为导向,以政企共抓为手段,引导企业家崇廉尚德,使“亲”与“清”成为政企双方共同的价值追求。
2021年4月,浙江印发《关于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责任体系、教育体系、制度体系、惩戒体系,注重企业党建引领,强化企业清廉教育,深化防控体系建设等,推动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有效融入企业制度、企业文化和经营管理活动中。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向企业承诺,企业同样也要作出自觉依法经营以及绝不行贿、不搞利益输送的承诺。湖州市南浔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统战部、区发改经信局下发《关于开展“双诺双评”深入建设清廉企业,加快推进政商亲清工程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与民营企业互相承诺、互相评价工作,深化清廉民企建设,进一步拉近政商“亲”的距离、浓厚“清”的氛围。
浙江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让行贿者付出代价,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同时,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以联合惩戒机制和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压缩行贿者的生存空间,推动构建“健康、清廉、公开、透明”的新型政商关系。
“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让企业吃下了‘定心丸’。企业发展的核心不是‘找门路’,而是‘找市场’。”在浙江一场民企亲清关系座谈会上,一名企业代表表示,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把清廉深化为企业的核心价值和自觉行动,让清廉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生产力。
原标题:浙江:着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