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李俊杰为海淀区代区长
6月10日上午,海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李俊杰为海淀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在海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依照法定程序,表决决定接受王合生辞去海淀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决定由李俊杰代理海淀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李俊杰在表态发言时说,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新使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夙夜在公、恪尽职守,按照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要求和本届政府确定的工作思路,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帮助下,与区政府其他班子成员一道,全力以赴推动海淀高质量发展,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海淀人民的重托。
李俊杰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时刻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带头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服务国家和首都大局摆在首位,全力推动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
以身示范重法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政府工作。
不遗余力抓发展。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紧紧围绕“三个走在最前头”,聚焦“一村三山五园”,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
坚定不移惠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将“接诉即办”作为主渠道、主抓手,推动“举一反三”“未诉先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社会建设水平。
身体力行强作风。认真履行区政府系统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抓实干、以上率下,发扬斗争精神,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政府,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记者:余婧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