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宏武被双开(简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宏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应付,甚至借机钻空子、搞腐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欲膨胀,贪图享乐,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寡廉鲜耻,道德败坏,搞钱色交易;胆大妄为、目无法纪,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热衷于搭建官商交往圈,处心积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资金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宏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宏武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二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宏武简历
刘宏武,男,汉族,1966年12月生,湖北长阳人,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测绘科技大学航测与遥感系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1985.09--1989.07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航测与遥感系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学习
1989.07--1993.06 能源部中南电力设计院技术员
1993.06--1995.12 广西北海市土地局地籍科、市建设信息中心干部
1995.12--1999.04 广西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干部、副主任(正科级)
1999.04--2000.04 广西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副处级)
2000.04--2001.12 广西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2000.07任)
2001.12--2003.02 广西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1.08--2003.02抽调任北海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2003.02--2005.06 广西北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正处级)、党工委书记(2004.05任),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2004.05兼)
2005.06--2006.10 广西北海市市长助理,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6.10--2013.08 广西北海市副市长(其间:2010.05-- 2012.10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09--2011.12挂职任国家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
2013.08--2016.02 广西贺州市委常委、副市长(2013.09任)
2016.02--201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6.07--2018.02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巡视员(2016.08任),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2016.08任)
2018.02--2018.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
2018.09--2018.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
2018.11--202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其间:2019.09--2020.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20年7月)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