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 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范围(3)
(十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确保企业和群众在各个层级办事时充分知晓和享受到“跨省通办”带来的便利。及时梳理总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推广力度,积极支持“一地创新、全国复用”。
附件: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
(共22项)
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 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