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购买大批高档茶酒据为己有,无偿调用数万条香烟......严查“烟茶玉矿”背后腐败(2)
名贵特产是地方的特殊资源和金字招牌,决不能成为敛财的“摇钱树”、送礼的“敲门砖”、变现的“硬通货”。为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重拳出击,自2018年起对当地特色资源领域开展了一场持续深入的专项整治。
根据地域和部门、单位特点列出整治项目清单,所有党员干部逐项逐条自检自查。全省共梳理出烟、酒、茶、珠宝玉石、木材、药材等7大类230个品类的云南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清单,清理出公款购买库存的烟酒、茶叶、珠宝玉石、纪念品、礼品等物品可估算值共计4103.52万元。云南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督促做好库存名贵特产类物品清零工作的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督促被监督单位限期完成库存物品清零工作。
库存名贵特产类物品清零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分级负责、分类处置、规范处置、全程监督措施,对公款购买库存物品限期清零。采取销毁、拍卖、协商出售、慰问处置等4种分类处置方式,对库存的过期食品、保健品等,登记之后予以销毁;对库存的高档烟酒、茶叶、玉石珠宝、纪念品、礼品等,能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的,一律公开拍卖;确实难以公开拍卖或不宜公开拍卖的,通过询价、协商出售方式处置;对能用的办公、生活用品,通过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处置,做到处置合规合法、恰当合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借处置之机搞利益输送。
对问题露头就打、形成震慑,是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专项整治中,云南省纪委监委明确对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5项重点问题,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
专项整治,目标在治,不仅要治眼前,更要治长远。深入分析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成因后,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规定(试行)》,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者参与经营”,不得“利用云南茶叶、珠宝玉石、名贵木材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把专项整治同常态化治理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持久性成效
云南省纪委监委全面梳理近年来在查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类型,针对7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其中就包括公款购买烟酒和高档茶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加强力量统筹和工作衔接,促进形成强大合力。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强化对名贵特产生产、定价、流通等环节的监管,规范行业秩序,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责任田”。
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巩固拓展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的高压态势。大关县纪委监委列出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6类负面行为清单,在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建工作组采取“清单式”监督模式,对照负面行为清单实行“照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