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湘潭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01
湘潭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罗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3年至2021年,罗霄在担任湘潭市委组织部三科科长,湘乡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湘潭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和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5.3万元。2018年至2020年,罗霄在已领取交通补贴的情况下,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用车费用交由管辖范围内的其他单位报销,共计人民币11.25万元。罗霄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罗霄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02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成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6年至2022年,成凯在担任湘潭天易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和礼金,折合人民币33.5万元。在此期间,成凯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成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成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03
湘乡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范继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至2022年,范继芳在担任湘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湘乡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等礼品和礼金,折合人民币12.3万元。2016年,范继芳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6万元,由管理服务对象全部承担。范继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范继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供稿:湘潭市纪委监委
原标题:湘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