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6)
(二)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一是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生活服务消费恢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二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有力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建设。用好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经验,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放性金融工具、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强化土地、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进一步完善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三是持续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三)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一是强化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围绕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二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三是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组织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四是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发挥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作用,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
(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是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利益。二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体系基础性制度,推动加快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局面。三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健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推动城市群、都市圈等重点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四是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财税、金融、资本市场等领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油气、电力、铁路等行业体制改革。
(五)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完善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支持政策,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机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振兴。继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三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四是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一是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二是持续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大湾区创新发展步伐,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落地,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是健全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进一步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四是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