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4)
2021年11月11日,小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位于太原市小店区电子街恒大绿洲第58幢1009号商铺的太原市小店区楷超商行进行检查,现场查获销售侵犯“杏花村”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7盒,共计货值1270元,经调查,该当事人曾于2021年4月因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被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并处罚1万元整,因此次违法行为属于五年内第二次违法,依法应从重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小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白酒7盒,罚款17.5万元,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九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