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党员干部被处分!江西一地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近日,吉安市泰和县通报6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澄江镇一级主任科员肖祖源酒驾问题。2022年3月23日,肖祖源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被交警查获。2022年8月,肖祖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圯乡人大主席康正文酒驾问题。2020年12月31日,康正文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交警查获。2021年9月,康正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监察股副股长康信平酒驾问题。2022年5月12日,康信平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2022年9月,康信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自来水总公司综合科科长肖珑酒驾问题。2021年10月6日,肖珑酒后驾驶小轿车被交警查获。2022年5月,肖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泰和中学信息处副主任刘塘衷酒驾问题。2021年10月19日,刘塘衷酒后驾驶小轿车被交警查获。2022年5月,刘塘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塘洲镇综合执法队职工刘才强酒驾问题。2022年3月9日,刘才强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交警查获。2022年9月,刘才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