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8起国有企业“一把手”靠企吃企典型案例(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05-12 19: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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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邹志新隐名入股充当“影子股东”的问题。2008年至2015年,邹志新先后利用担任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多次帮助湖南某科技公司、某文化创意公司贷款授信担保申请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获得审批通过。2011年6月和2013年10月,在得知上述两公司拟申请上市的消息后,邹志新主动提出并以他人代持的方式先后出资50.4万元购买上述两公司原始股12.8万股。上述两公司上市后,邹志新先后将所持股份套现获利262.97万元。2023年4月,邹志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已于2019年7月辞去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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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新物产物贸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彤在引进合作伙伴过程中贱卖国有资产、捞取个人好处的问题。2009年2月至2016年7月,李彤利用担任湖南新物产物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湖南远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便利,在转让湖南新物产物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某公司股份的过程中,接受私营企业主刘某某请托,指使工作人员将净资产评估值为3085万元的股份低价转让给刘某某等人。事后,李彤收受刘某某所送人民币2.6万元。李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李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2年1月,李彤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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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湖南财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伍朝辉挪用公款给私营企业主的问题。2014年4月至8月,伍朝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担任湖南财盛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接受私营企业主刘某某请托,以虚假出资购销建筑材料的方式从湖南财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挪用1200余万元,出借给刘某某用于营利性活动。截至2022年1月伍朝辉案被处置,上述出借款仍有800余万元没有收回。2022年1月,伍朝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0月,伍朝辉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中,8名国有企业原“一把手”均存在严重的靠企吃企问题,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双开”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教训深刻、代价惨重。总结8人的违纪违法行为特征,主要发生在选人用人、工程建设、业务承揽、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主要表现为任人唯钱、工程获利、关联交易、借贷牟利、盲目投资、假公济私、“影子股东”等形式。这些曾经的“一把手”本应是企业发展的领头雁、廉洁从业的示范者、制度规矩的守护人,却忘却初心、背离使命,丧失党性、放弃原则,肆意践踏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既破坏了制度规矩,阻碍了企业发展,更带坏了队伍风气,污染了政治生态。对上述案件的严肃查处,表明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腐败问题、渎职问题零容忍,为国有企业发展清障护航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对靠企吃企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