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刑拘!江西两部门联合通报6起违法案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立案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