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这些看点值得关注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题: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这些看点值得关注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白阳、王子铭、冯家顺
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规定学校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要求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点区建设……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26日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诸多规定值得关注。
看点一: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宪法规定,国家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此基础上,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进一步明确:国家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张翔认为,以立法形式保障爱国主义教育的开展,能够让宪法相关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有利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国家统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根据草案,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大好河山、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在实施方式上,强调要利用红色资源、文化遗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场馆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国庆节和重要纪念日、重大节庆日等活动,通过升挂国旗、奏唱国歌、宪法宣誓等仪式礼仪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邢云文表示,与国歌法、国徽法、国旗法等专门法相比,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的内容综合性、广泛性较强。实践中,应当着力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机统一,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发挥好家庭、学校、社会的作用,善用“大思政课”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通过在国家宪法日广泛开展宪法宣誓等仪式,让人民群众在现实生活中切实感受到宪法的权威。在爱国主义教育实践中,要继续深化宪法宣誓、国家象征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通过仪式礼仪等增强人民群众的家国情怀。”邢云文说。
看点二:突出对青少年和儿童的爱国主义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
草案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中。
陕西西安西咸新区第一小学教科研中心主任呼延闻婷介绍,近年来,她所任职的小学着力构建爱国主义教育“生活化”课程体系,除了在思政课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之外,还倡导开设红色研学课程、纪念日实践课程、传统节日实践课程等,让爱国主义教育自然而然地融入孩子的日常生活。
草案对学校如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确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内容;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学校各类主题活动等。
呼延闻婷说,要在常规课程教学中更加注意挖掘红色素材,补充相应的时代背景或英雄事迹,对学生进行主题式教育;对于与课本知识相关的红色资源、红色基地,要鼓励学生前往参观,近距离感受爱国主义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