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两个行动”答记者问(2)
一方面,建立农垦社会化服务集群,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组建专业化农业服务公司,支持设立区域农服中心,鼓励农场职工到地方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农垦产业联盟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垦区间、垦地间合作,推进跨区、跨省联动联合。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等形式,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构建多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规章、规范财务管理,逐步建立“约定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服务有监管”的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
另一方面,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垦地合作机制。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垦社会化服务主体带头制定农垦社会化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探索建立农垦社会化服务团体标准、全国农垦星级社会化服务主体目录和管理机制,培育和打造“垦字号”农垦社会化服务品牌矩阵。积极发挥社会化服务作用,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帮助村集体规范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农垦与地方政府、农场与周边村镇和村屯,通过结对子合作、联合共建等方式,创新垦地合作机制。支持农垦与地方共建示范基地、共组专家队伍、共谋区域发展、共管产业集群,构建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农垦服务模式不断创新
问:确保“两个行动”取得实效,将从哪些方面发力?
答:一方面,加强政策支持。农业农村部在制定政策、安排项目时,加强统筹和分类管理,确保垦区、农场平等享受。各地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农垦加快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落实社会化服务主体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上支持农垦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金融保险机构支持“两个行动”,支持农垦生产托管的粮食作物参加完全成本保险。
另一方面,加强垦地联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打通地方政府与农垦企业的沟通渠道,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构建“政府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组织指导、农垦与地方联合实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在有条件的村、镇、县整建制开展农垦农业社会化服务,打造垦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样板。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农垦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机制探索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典型,为进一步提升农垦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有益经验。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进党建引领模式、农服公司模式、村企合作模式、联合体模式、龙头企业带头模式等5种典型模式,重点推广土地经营权流转、全程托管服务、单环节托管服务、产前产后综合服务、信息对接服务、金融保险担保服务等6种服务形式,把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引向深入。(记者 高云才)
原标题:奋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两个行动”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