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产业治理正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2)
在刘伟看来,《规定》修改的现实意义,一是强化了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明确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要求,确保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依法行使权力,增加了执法结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二是提高了执法效率和统一标准,规定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期限,适用范围和审查程序等,简化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效率,并且规范了处罚标准,避免了执法过程中的主观判断和不公平现象。
健全完善制度
韩占武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提高站位,深刻理解《规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执法为民理念,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以“提升执法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提高执法能力、改进执法方式,做到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进一步提升执法程序法治化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当事人权利行使,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大执法行为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监督内容,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切实防范依法行政方面的重大法律风险。
张建民在深圳调研工作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贯彻全国电子烟企业管理工作座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要求,不断巩固深化电子烟监管成果,努力促进电子烟产业平稳健康运行。二要全面贯彻国家立法宗旨,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服务保障,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优化监管和服务方式,严厉打击各类涉电子烟违法违规行为,为电子烟产业平稳健康运行营造良好环境。三要进一步健全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指导电子烟企业强化合规经营理念、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拓展国际市场,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记者 李立娟)
原标题:电子烟产业治理正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