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6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的典型案例(2)
湘潭县农业农村局原党委委员、总农艺师扶利民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妻子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帮助等问题。2014年至2021年,扶利民担任湘潭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总农艺师期间,分管与种子采购、管理有关的业务工作,纵容默许妻子左某某利用其职权或影响力违规在湘潭县经营种子生意,获利共计6万元;利用职权为妻子在获取奖补资金、迎接考核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默许妻子向其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钱款136万元(其中100万元未支付利息)。扶利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扶利民因年龄退出领导岗位。2023年6月,扶利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上述6起案例,帮助的对象从妻儿、女婿到兄弟、外甥等形形色色,采取的手段从打招呼、站台到操纵招投标、量身定制补贴等花样百出,牟利的领域从业务承揽、项目发包到工程结算、资金奖补等包罗万象。有的公然打招呼、“站台”,搞权力变现;有的将国家项目视为“自留地”,搞雨露均沾;有的肆意增加工程量,搞损公肥私;有的将国家奖补资金私相授受,化公为私;有的以掌握的公共项目搞“等价交换”,做无本买卖;有的开“夫妻店”,一人后台当官做靠山,一人前台开店发大财。归根结底,都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公权谋一己或一家之私利,搞一人当官,全家发财,一人高升,众人得济。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公权是公器,必须用之于公,以公谋私、假公济私,本质上都是对公共利益的窃取。有的领导干部既想当官,又要发财,千方百计利用职权和影响力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帮助亲友牟取不正当利益,其实质就是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严重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公平正义。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从思想上、行动上鲜明划定“公”与“私”的分界线,时刻牢记权力姓公,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工作。要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持续抓好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围绕已经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促治促建,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推动家风建设常态化,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持续净化湖南政治生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原标题:湖南通报6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