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日前,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陈继生破坏司法环境问题。
2011年6月至2023年3月,陈继生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在加快案件执行进度、解除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陈继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陈继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太阳升税务分局原副局长孙涛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
2020年8月至12月,孙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转让不动产少缴纳税费过程中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2023年7月,孙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石桥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原副大队长秦国良破坏执法环境问题。
2017年至2022年,秦国良利用职务便利及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多家企业在应对环保检查、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秦国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秦国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标题: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