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原副市长刘岩被公诉!曾被批为政治骗子说情抹案
12月7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岩(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岩利用担任一汽集团大连柴油机厂副厂长(主持工作)、厂长,大连市经委(经信委)主任,大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干部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长期在大连任职
公开资料显示,刘岩曾任大连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党委书记、主任(局长),市振兴办副主任,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国防科工办)党委书记、主任(局长),大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2013年1月,任大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市委口岸工委书记;2014年2月,任大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口岸工委书记;2018年1月换届未提名;2022年1月,任大连市政府参事。
2023年5月4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大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盲目听信“政治骗子”
为其“说情抹案”
2023年1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刘岩被“双开”。通报称,刘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规矩,盲目听信“政治骗子”为其“说情抹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岩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标题:大连市原副市长刘岩被公诉!曾被批为政治骗子说情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