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免职后主动投案,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原政委黄绍明被公诉
12月25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书记、政委黄绍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绍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黄绍明在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主任、副总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党委书记、政委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动投案,长期在广东任职
2023年4月1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黄绍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黄绍明,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广东阳江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他是一名消防“老兵”,曾长期在广东省消防系统任职,曾任江门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主任、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等职。
2015年9月,黄绍明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政治委员;2020年2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2023年3月被免职。免职一个月,他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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