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释疑人工智能时代法律争议:须以法律和伦理为界(2)
重庆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田庆宜认为,人工智能要想更好地为人提供服务,需要融入与了解人的生活,在服务获得与隐私保护之间取得平衡。过于严苛的个人信息保护,可能阻碍人工智能的发展,他建议立足国内发展实践进行立法保护。
人工智能发展如此迅速,能不能将人工智能应用到司法审判当中?杭州实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孙林君认为,如果在司法判决时运用人工智能做辅助,可能面临严肃性悖论。由于存在严肃性悖论,当前阶段把人工智能辅助决策的技术嵌入到审判环节,很难提升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人工智能到底会不会帮助法官或律师减轻负担?孙林君提出,打官司会经过咨询、评估、调解、仲裁、审判几个阶段,而老百姓最关心的是胜的概率是多少,可以依据哪些法律法规,有没有相关的案例参考。
也有很多专家和科技界人士对人工智能的发展提出担忧。腾讯公司法务平台部总经理谢兰芳认为,人工智能并不一定100%为人类带来福利。人工智能有了自己的意识后,可能会作恶,成为坏的人工智能。因此,需要将规则、伦理、价值观嵌入其中,规制人工智能的发展。
清华同方集团法务总监苏云鹏建议,企业应加强伦理道德方面的规制,在企业成立伦理道德委员会,所有高科技产品推向市场之前,先经过伦理委员会的论证,并赋予其一票否决权。由于思维视角存在局限性,这个委员会要由不同学科的专家,如社会专家、政府专家、学术专家等共同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