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兰州分院与内蒙古科技厅签署“西部之光”计划合作协议
中科院兰州分院与内蒙古科技厅签署“西部之光”计划合作协议
22日,受中科院人事局委托,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在兰州签署“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合作协议。
据介绍,“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合作协议将从2020年开始,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需求为导向,聚焦双方优势、特色领域的基础研究和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攻关方向。双方联合实施“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西部青年学者”A类项目。中国科学院每年支持内蒙古自治区10个“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入选者给予一定金额的配套经费支持,并逐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未来,该计划将充分发挥人才成长“助推器”作用,进一步优化院地合作共同资助的模式,加大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内蒙古青年科技人才及团队的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龚家栋表示,2006年,“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西部青年学者”项目将内蒙古纳入了支持范围,十余年来,自治区共有24名青年人才入选该计划。通过“西部之光”青年学者项目的资助和培养,已逐渐成为行业骨干和专家,部分优秀人才带领的研究团队已入选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西部之光”院区共建、合作培养的模式有效的促进了内蒙古本土人才的培养。
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院长王涛介绍,“西部之光”计划实施23年来,在构筑西部人才高地、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西部之光”计划表现出良好的人才队伍助推和凝聚效应、科技成果涌现和倍增效应、科技人才协同培育和辐射效应以及对西部人才工作的带动和示范效应,达到了既出成果又出人才的目的,展现出了蓬勃的生命力和显著的综合效益,已成为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发展的品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