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9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
教育部2019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9〕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总体实施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和《教育部关于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9〕14号)等精神,经研究,现就2019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与数量
根据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规划,2019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范围是数学、物理学(含理论力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17个类别,计划建设100个基地。
二、相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2019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的申报主体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申报方式
1.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直接向教育部提交申报材料;
2.地方高校向所在省份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经评审遴选后向教育部提交推荐高校和基地的申报材料,每个省份可推荐的高校数不超过3所;
3.目前已列为拔尖计划试点的专业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数量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每所学校申报基地数不得超过6个;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每所学校申报基地数不得超过2个;
3.其他高校,每所学校申报基地数不得超过1个。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高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1.拔尖计划2.0总体工作方案。申报高校可参照基地遴选指标,从计划实施的目标定位、前期工作基础、育人机制、保障体系等方面阐述学校开展拔尖人才培养的举措。
2.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工作方案。申报高校可按本校实际,提交分专业(或交叉专业)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求详见附件1)。
3.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数据采集表(详见附件2)。
各地各高校须正式行文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提交以上材料的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U盘)。
(五)申报条件
1.目标定位“高”,致力于培养未来世界领跑者。基地育人目标符合拔尖计划2.0的定位,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能够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医学科学家。
2.前期基础“实”,人才培养改革成效显著。申报高校已开展拔尖学生培养的前期探索,在相关专业领域开展了现代书院制等拔尖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并取得积极成效。能把握人才培养改革方向,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开展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基地涉及的专业领域教学改革显著,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