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警车的滴滴司机无网约车资质 滴滴或被处最高
[摘要]执法部门将依法对滴滴平台“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提供召车信息服务”处以3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澎湃新闻记者 何颖晗
9月4日,上海一名网约车司机抗拒执法,驾车(车牌为沪GY7201)冲撞警车。
当日13时许,滴滴回应称,司机李某在滴滴、美团平台皆有注册。另据警方消息,李某为外地来沪人员,其所持系外地驾驶证,且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肇事车辆为租赁性质。
9月5日上午,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就肇事驾驶员李某在网约平台注册接单运营情况,对“滴滴”平台进行上户调查。
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表示,“滴滴”公司未按规定比对排查后台数据信息,没有及时将不合规驾驶员及车辆清理到位,仍长期为不具备网约车资质的驾驶员李某派单。执法部门将依法对滴滴平台“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提供召车信息服务”处以3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因为非法客运,滴滴被上海交通管理部门约谈过多次,顶格罚款多次。今年4月,澎湃新闻就滴滴在上海属“无证经营”,咨询了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马斐。他表示,从2015年至今,滴滴已经因非法客运被顶格罚款(10万元)8次。
滴滴将被处3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通过调查“滴滴”后台数据,执法人员发现驾驶员李某于2016年8月3日在平台完成注册,开始从事网约车经营,并于同年11月在平台注册了沪GY7201的车辆。2018年3月起,李某在“滴滴”平台上持续有大量接单记录。事件发生当日(9月4日),李某还在通过滴滴软件接单,从上海市东诸安浜路前往事发地附近,车资31.99元(事发时无乘客)。
澎湃新闻()记者此前从警方了解到,事发时李某驾驶证已被扣10分,被民警告知其因违停将被处以3分200元罚款后,情绪失控。李某为外地来沪人员,其所持系外地驾驶证,且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肇事车辆为租赁性质。
按照上海网约车相关法规,上海坚持“上海人、上海车”。但非沪籍的李某并不符合这一条件,最终依然顺利通过了平台审核。对此,滴滴方面表示,由于李某在上海网约车新政出台前就完成了注册,因此当时通过了审核。
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表示,“滴滴”公司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未按规定比对排查后台数据信息,没有及时将不合规驾驶员及车辆清理到位,仍长期为不具备网约车资质的驾驶员李某派单,违反了《上海市查处非法客运办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将依法对滴滴平台“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提供召车信息服务”处以3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5日下午,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同时对车辆所属租赁企业“上海升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上户调查,对租赁企业出租沪GY7201车辆的合同及租车程序中具体情况开展调查。
此外,执法部门还将会同公安部门对被羁押的李某9月4日当天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取证。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李某还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对其处以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已被约谈过多次,顶格罚款多次
因为非法客运,滴滴被上海交通管理部门约谈过多次,顶格罚款多次。但效果似乎不大。
2015年,当时全国范围内还没有针对网约车平台的相关规定,作为一个尝试性举措,上海市交通委向滴滴颁发了“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成为国内首张专车平台的资质许可证。不过,这张资质证书有效期只有一年,到2016年自动到期,且不再延续。
2016年,国家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同年12月21日,上海市正式颁布《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当年12月26日起,上海市、区两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开始正式受理网约车经营服务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然而,滴滴在上海申请经营许可始终未被通过。
今年4月, 澎湃新闻记者就滴滴在上海属“无证经营”,对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马斐进行了专访。马斐曾表示,“滴滴”平台企业确实尚未获得由上海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网约车经营许可,主要原因是有部分车辆以及驾驶员不符合现有规定。交通管理部门也曾多次约谈滴滴,而从2015年至今,滴滴已经因非法客运被顶格罚款(10万元)8次。马斐也曾透露,即使已经顶格罚款,这样的处罚仍然不足以震慑,防止乱象的出现,管理方式也亟需更新。
在马斐看来,依据现有的法规,针对平台企业的特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合力,建立多部门参与实施的综合监管机制。“必须强化互联网交通出行领域的源头监管,落实平台企业的管理主体责任。”他建议,同时,加快建立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可以适当采取下架应用程序,暂停或关闭其app在相关服务区域的服务等制约措施。”
9月5日,交通部等多部门联合进驻滴滴等8家平台展开安全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的问题进行系统排查;对有关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平台公司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和经营管理人员、失职渎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和问责意见。
滴滴出行创始人兼CEO程维作了积极配合检查,以及与政府主管部门相向而行的表态。滴滴出行表示,将积极认真配合检查组各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整改,尽快推动合规化进程,切实强化客服安全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出行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