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民营经济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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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出台“民营经济32条”
“针对民营企业‘不能投’‘不敢投’‘不愿投’等问题,浙江在一些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大政策创新力度,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政府采购倾斜等措施。”谈及新政亮点,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向军介绍道。
8月28日,《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若干措施》包含“提信心增预期、降门槛扩领域、真公平破隐性、拓市场促升级、优氛围增服务”5个方面,共32条政策措施。
“3个70%”强化要素保障
民营经济被视作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和最大优势。2022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浙江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7%。截至目前,浙江省民营企业达322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92.05%。浙江省委、省政府此次研究出台《若干措施》,旨在以政策集成创新赋能浙江民营经济新飞跃。
针对民营企业“不能投”“不敢投”“不愿投”等问题,在吸引民资方面,《若干措施》围绕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领域,提出向民营企业推介“三张项目清单”。
“‘三张项目清单’分别是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为民间资本更好了解和参与重大项目提供平台。”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杜旭亮介绍。
记者了解到,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不稳、信心不足、保障不够等问题,《若干措施》着力强化财税政策、产业基金、金融保障、用地用能用工等方面的政策保障。
“特别是考虑到民营经济创造全省70%左右的GDP,我们谋划提出了‘3个70%’的要素保障机制。”周向军介绍,即省“4+1”产业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
何谓“4+1”产业专项基金?今年初,浙江省推出八大政策包和四张要素清单。其中,“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包明确:“迭代产业基金,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4支产业集群专项基金和1支‘专精特新’母基金。”
值得期待的是,目标总规模超2000亿元的“4+1”专项基金群已正式启动。
打破“玻璃门”等隐性壁垒
政策优惠一目了然,民营企业看得见却拿不到;职能部门管理服务不到位,令企业绕弯子;在投资准入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不能一视同仁……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现象,被形象地比作“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
如今,“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等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一视同仁”尚未真正实现。对此,《若干措施》提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实行“非禁即入”等措施,不让公平停留于“书面”,而是真正落在“实处”。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问题收集和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定点联系、民间投资调度三项工作机制,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好服务。
“以民营企业定点联系机制为例,是按照‘覆盖主要行业、兼顾大中小型企业’的原则。”杜旭亮介绍,近期我们已梳理一批企业,在制定民间投资相关政策时,将通过座谈、调研、服务等方式充分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