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山林得绿、林农得利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10-13 17:11:02
浏览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改就此在全国推开。”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唐芳林在日前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过各地各部门的接续努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林改得民心合民意,改出了满目青山,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林业改革发展出台的第一个重要文件,谋划了新时代新征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对于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方案》出炉,有哪些新变化?会带来哪些改变?唐芳林表示,《方案》明确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8项主要任务,以及组织领导、试点探索、队伍建设、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重点围绕“稳、活、融、试”4个字,对深化集体林改作了系统部署。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集体林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十分重要。

《方案》明确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济德认为,在目标设定上,《方案》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统筹推进,突出“四个持续”,即: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在政策设计上,更加注重系统集成,从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投入机制、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协同发力,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创新举措。

20多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接续递进,成果持续巩固深化。

唐芳林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力有序、纵深推进。各地围绕“林改四问”,积极探索、创新作答,努力交出合格答卷,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围绕回答“山要怎么分”,开展集体林地确权颁证。全国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初步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二是森林质量明显提高。围绕回答“树要怎么砍”,推进森林分类经营和可持续经营。林改改出了满目青山,集体林森林蓄积比林改前增加了近39亿立方米,增幅近85%,有林地面积增加了近4亿亩。

三是森林资源逐步盘活。围绕回答“钱从哪里来”,创新林权融资机制,推动集体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建立了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300多亿元,成为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四是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围绕回答“单家独户怎么办”,推动林权流转和林业规模经营。培育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近30万个。集体林地产出每亩约300元,比林改前增长3倍多。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8万亿元,部分集体林业大县农民一半以上收入来自林业。

整合经营集体林地 发挥森林“四库”作用

从整体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林地碎片化、集体林综合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