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
始终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站在正确处理工农城乡关系的全局角度,系统谋划部署乡村建设。在建设目标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在建设重点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强调“要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在建设取向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建设要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强调“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反复提醒“不要头脑发热,不顾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赶农民上楼”。在建设原则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这些重要论述,系统阐明了乡村建设的基本规律和内在逻辑,为乡村建设建什么、怎么建、建成什么样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乡村形态快速演变的阶段。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不断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村具备现代化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
始终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农村改革,为农村改革把舵定向。在主攻方向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在方式方法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农村改革,必须保持历史耐心,看准了再推,条件不成熟的不要急于去动”,强调“对涉及土地、耕地等农民基本权益特别是改变千百年来生产生活方式的事情,一定要慎之又慎”。在底线红线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改革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些重要论述,系统阐明了农村改革的战略方向、战术策略和底线原则。乡村振兴越往前推进,越需要改革增动力、添活力。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坚持先立后破、守正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推动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突破、落地见效,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反复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注重压实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强调“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注重健全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强调“要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注重夯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强调“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落实落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重“三农”、促振兴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