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权威发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12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
内外贸一体化取得积极进展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介绍,近年来,商务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取得积极进展,内外贸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2023年1—11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8万亿元,同比增长7.2%,货物进出口总额38万亿元,同比持平,稳居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地位。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3.2%。
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在部门层面,商务部等22个单位建立了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2022年实施了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相衔接等15个方面134项工作举措,取得良好成效。在地方层面,央地联动开展试点。会同13个部门共同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组织北京等9个试点地区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制度衔接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
内外贸规则制度进一步衔接,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80%。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意愿进一步增强,2023年前10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数量同比增长4.7%。
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
盛秋平说,内外贸一体化,是要坚持“一体化”发展,帮助企业“两条腿”走路。既要开拓国内市场,也要开拓国际市场,既鼓励外贸企业转内销,也鼓励内贸企业做外贸。内外贸一体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让企业可以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间顺滑切换。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审议出台《措施》,提出5个方面18项举措。盛秋平表示,在《措施》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建设国内强大市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
在畅通国内大循环方面,《措施》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提升物流便利性、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使更多优质商品和服务更便利地进入国内市场,丰富供给数量,提升供给质量,更好满足日益升级的国内市场需求。
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一是规则标准更好衔接。比如标准方面,既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国际标准转化率,到2025年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大幅提升,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同时,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外文编译,让世界更多了解中国标准,帮助企业降低市场切换的成本。二是市场渠道双向对接。比如,《措施》既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也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强调发挥展会等平台的作用,为有意愿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企业搭桥铺路,更快速地打开国内国际市场,实现“两条腿”走路。三是企业产业融合发展。《措施》提出要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增强企业全球资源整合配置能力,提升产业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多措并举抓好落实
以标准、合格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目前已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最主要方式之一,内外贸产品适用的国内国际标准存在差异,导致认证程序、适用范围、评价方式不尽相同,企业对接标准、取得认证的人力、时间和资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转内销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