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之路(2)
中国特色普惠金融既要商业化可持续性发展,更要把出发点放在解决老百姓生活难点上,落脚点放在缓解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上,而不仅仅是放在满足商业机构高利率回报的利润考核上,坚持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相互统一,让普惠型帮扶资金走进寻常百姓家,让低利率支农贷款流向农村田间地头。这与国外金融机构单纯追求商业利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第三大特色:提倡全体人民普惠福祉、共同富裕
中国特色普惠金融就是要帮扶落后地区同步提升社会财富能力,向城镇居民、农户、老年人、失业人员、残疾人、退休人员、下岗人员、灵活就业者以及普通工薪阶层提供可负担的大众金融、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强调社会全体成员机会平等、市场平等、服务平等,推动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政府、机构和个人三方共赢格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的,也是合理回应社会大多数人群的致富期待。
站在新起点,我们要推动构建涵盖信贷、保险、理财的综合普惠金融体系,着力拓宽普惠金融服务领域,让更多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又普又惠的金融产品服务,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建设金融强国贡献中国特色普惠金融力量。
第四大特色:助力消除贫困和防止返贫取得重大胜利
中国特色普惠金融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构建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精准扶贫的金融体系,提升城镇、乡村“造血”功能,为我国社会摆脱绝对贫困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中国特色普惠金融要把防返贫摆到重要位置,对脱贫人口持续开展批量授信、快速审批的信贷支持,设计出免担保、免抵押的信贷产品,加大低息普惠型和特惠型信贷供给,并建立农村普惠型防灾保险体系,引导信贷资金、保险资金流向农村和偏远城镇,提供安全、低息、长期的资金支持,防止偶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返贫致贫可能,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部门的防贫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第五大特色:采取统一管理所有普惠金融活动的监管体系
我们要把跨条线、跨层级、跨部门创新活动都纳入监管,强调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遏制打着“普惠金融”旗号的违规金融活动,打击非法集资、乱加杠杆、乱做表外业务、违建资金池、暴力催收以及哄抬融资成本等行为,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建立负责任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做到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体现出新时代“负责任金融”(Responsible Finance)的深刻内涵,真正提升我国普惠金融软实力。
第六大特色:推行普惠金融“试验区”制度
近年来,我国设立了五省七地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创造性地开展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试点改革,推动革命老区经济文明和生态文明共同发展,服务落后地区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为数字普惠、绿色普惠发展拓展了空间。
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实践充分证明,这是一条前无古人的创新之路,既遵循现代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具有适合中国国情的鲜明特色,彰显出强大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创新功能,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在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搭建起数字化信息、网络化分配、智能化转型的新型基础设施,推进移动通信“村村通”工程,实现乡村金融服务“零距离”,将数字化“精准滴灌”作为解决乡村振兴主导方向,培养了一批普惠金融试点实验项目,不断降低迭代和试错成本,探索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独特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