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去哪儿:数字时代,消费升级有了新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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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数字经济已然包罗万象,随之兴起的数字消费也正焕发全新活力。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17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27.6%。
当居民需求不断更新升级,更多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正被挖掘,数字消费前景广阔。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大力发展数字消费”。
发展数字消费有啥好抓手?本期《记者去哪儿》的受访嘉宾们认为,数字消费平台“一网”通“两端”,既为消费者提供实惠与便捷,同时也推动企业提质增效。
2023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中提出“加速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浪潮之下,一批地方名优特产正因数字消费平台的赋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关注与青睐。
“消费的数字化转型,不管是对消费者还是实体经济,都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黄老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崇友说。
“原来我们做零售,更多是以点到点打开销路。有了消费数字化转型,比如说与支付平台合作,能够完成由点到面的业务推广,更好赋能品牌发展。”四川威兰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倪伟告诉《记者去哪儿》栏目,数字消费同样帮助了当地果农致富,之前经销商上门进行水果采收效率很低,如今买卖双方可以在平台及时发布和阅览供需信息,助力交易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与此同时,大型央国企也正与数字消费平台携手共赢、创新发展。
“当下智慧零售成为市场上越来越重要的商业模式,即依托数字平台,实现从生产制造到终端销售环节全链条智能化运营管理。”中粮智尚总经理魏星举例,对于经营工作来说,企业自主研发的经营系统,集业务、运营、财务、增值等为一体,赋能数字化运营。在支付端,通过与中国电信翼支付等新消费平台跨业合作,企业可以拓展支付方式方法,更好满足用户的多元需求。
实际上,不仅在商业市场,数字消费平台如今在各地惠民生方面也有着突出表现。
您使用过电子消费券吗?在陕西榆林的一处商圈,接受《记者去哪儿》栏目街头采访的消费者表示,自己在汽车、餐饮、服装等多个领域,都曾使用过当地政府发放的电子消费券。
“电子消费券活动是我们去年以来开展的一项工作措施。2023年榆林市共发放1.8亿额度的消费券,有效释放了消费潜力。”榆林市商务局副局长郭波介绍,2023年,榆林围绕商贸和汽车两类商品,与中国电信翼支付等平台合作进行电子消费券发放,两类商品拉动消费已经累计超15亿元。
“作为数字新消费平台,我们积极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消费的战略部署。”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工作,一是与央企展开合作搭建新消费平台,将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带给线上线下的消费者;二是协同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目前已经协同31个省区市150多个地市发放政府消费券;三是协同相关部委,围绕推动乡村振兴,为全国各地的“名特优”农产品、地方“老字号”品牌等建立销售平台,展开一系列推广服务工作。
展望未来,平台和企业如何进一步赋能数字消费,实现更好的互利共赢?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认为,双方合作应具体从4个方面入手:一是数据共享,企业分享数据、平台通过算法优势对数据进行解构,获得有价值信息;二是数据应用实践,平台将数据转换为信息与AI功能,企业进行实践,既实现了降本增效,也推动了平台优化数据应用;三是流量赋能,平台可将流量结合数据应用赋能企业,增强其渠道能力;四是共建生态,通过企业和平台的共同努力,为共建生态带来更大商机。
(责编:申佳平、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