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因地制宜发展风电(政策解读)(2)
此外,《通知》鼓励风电与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洁能源形成乡村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对实施效果显著的项目,适时纳入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示范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创新投融资方式,在融资、贷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的支持力度。
“明确的上网电量和上网电价政策,赋予了风电项目收益确定性,使企业在决策时有据可依。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能够让风电项目收益最大限度惠及企业、村集体及村民。”秦海岩说。
因地制宜、生态优先,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不一哄而上
我国农村情况各不相同,《通知》强调,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要因地制宜、统筹谋划。以各地农村风能资源和零散空闲土地资源为基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电网承载力和生产运行安全等,合理安排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规模、项目和布局,能建则建,试点先行,条件成熟一个就实施一个,不一窝蜂,不一哄而上。
“各省(区、市)要先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展试点,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后再适时推广,而不是在全省范围内一下子全面铺开。”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市要根据省级总体方案,按县(市、区、旗)编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场址布局、装机规模、建设安排、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和利益分配机制等,有序推动实施。
《通知》还提出,坚持村企合作、惠民利民。以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收益共享为目的,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投资企业双方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鼓励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探索形成‘共建共享’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保障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有关负责人说。
坚持生态优先、融合发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满足风电通用技术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影响。鼓励采用适宜乡村环境的节地型、低噪声、高效率、智能化的风电机组和技术,实现与农村能源协同互补,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
“当前,一些风电企业积极探索将当地的特色人文元素融入项目设计中,不仅可以促进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还能激活乡村旅游资源。”秦海岩说。
根据《通知》,接下来将完善市场机制。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等名义,增加不合理投资成本。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将加强项目监管,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各方合法合理权益。
《 人民日报 》( 2024年04月05日 02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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