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发展兼顾效能和安全(2)
徽商银行深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洪伟认为,数字金融作为新金融形态,正深刻改变着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成效显著。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保持稳健增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基础设施不断扩容提速。
专家表示,新质生产力以创新为主导,涵盖“新制造”“新服务”与“新业态”,而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新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产业链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在数实融合趋势下,打通产业端到金融端的链路,加速推动产业数字化、贸易数字化和金融数字化融合发展是必然趋势。产业互联网作为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为生产性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有助于实现业务流程和生产力的高效重组。在金融服务方面,通过产业互联网平台,可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精准的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进而促进整个产业链的健康发展。有效解决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在供应链金融方面,业内专家认为,从供应链金融1.0到即将到来的供应链金融4.0,每一次升级都标志着金融服务与产业链融合的深化。未来的供应链金融能够以产业互联网为基础,为中小微企业构建完整的信用画像,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金融服务。
守牢金融风险底线
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需要从根本上把握好数字金融价值与安全的“跷跷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表示,近年来,金融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一直是各国监管者关注的核心问题。在我国,无论是对标国际规则还是结合国内实践经验,安全性已经成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安身立命之本”。
数字化对金融基础设施的影响深远而复杂,也是发展数字金融的核心内容。杨涛认为,为了更好地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需全面梳理其战略内涵与重点。例如,为了促进支付清算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需要保持规则自主、网络自主、技术自主、品牌自主、功能自主,以强化其稳定性、韧性和服务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指导意见》指出,加强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科技外包等风险管理,防范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提高运营韧性。鼓励科技领先金融机构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风控工具和技术服务。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终端业务,拓展线上渠道,加强线上线下业务协同。健全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金融监管体系,增强数字化监管能力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坚持守正创新,风险可控。强化科技引领,充分发挥创新对新质生产力的主导作用,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行,稳中求进,守牢金融风险底线。
“数字金融应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以自主创新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并以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周道许表示,在此基础上,还需坚持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养、完善公众教育、提升国际影响力5项关键任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法规咨询部(研究部)主任肖翔认为,新阶段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需破解诸多难题。不同类型规模金融机构转型不平衡,需要通过科技为金融机构赋能、建立产用对接平台、依托行业协会抱团转型等方式帮扶中小金融机构推进数字化转型。同时,数字金融素养建设有待进一步发力,“一老一少”两类群体是金融教育重点,可通过创新数字化工具、建立监测评估机制等多举措推进数字金融素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