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锐财经)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6-07 05: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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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锐财经)

 

  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的一汽锡柴惠山工厂是一汽解放动力总成事业部投资建成的重型车用发动机生产基地,如今已成为引领行业的智能制造“超级工厂”,工厂机加线自动化率高达95%以上,装配线自动化率高达60%。图为6月3日,该厂工人在智能制造车间里工作。
  新华社记者 李 尕摄

 

  制造业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推出九项全新举措加快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破解首台(套)首批次进入市场初期的推广应用难问题,同时培育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保险市场,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带动企业研发积极性。

  险种保费均有创新

  据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意见》修订重点在扩大保障范围、优化保险费率、完善申报流程、调整概念内涵等方面做了创新。

  保险险种方面,丰富险种供给满足用户需求。《意见》将保险险种由原有单一险种模式调整为多险种模式,延伸保险保障范围,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扩大保险保障范围,为首台(套)、首批次提供宽范围、多角度风险保障。支持生产制造单位根据装备、新材料产品特性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险种,提高政策的适用性和灵活性。

  保险费率方面,建立市场化差异化的动态调整机制。《意见》明确生产制造单位可以在国家确定的保费补助资金额度内,自主决定装备、新材料产品投保数量、年限和险种。明确首台(套)、首批次保险的费率厘定原则,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本微利”与“精算平衡”原则,开展费率回溯和动态调整,真正发挥保险机制服务、让利生产制造企业的作用。具体操作过程中,生产制造单位可与保险公司自主协商,不同领域的不同装备、新材料产品根据风险特征形成差异化费率。

  概念内涵方面,扩大支持数量及年限限制。《意见》考虑装备、新材料产品成熟规律,针对首台(套)装备,将概念范围拓展至“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整机装备、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品”,扩大支持数量和年限。针对首批次新材料,不再局限首年度购买使用,扩大支持产品数量,同时支持企业和保险公司自主协商延长保险期限。

  破解“信任不足”瓶颈

  优化完善重大装备及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有何重要意义?

  有利于鼓励制造业企业锐意创新。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周民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往往涉及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行业,技术复杂性高、研发起步资本投入多、首台套或首批次产品出现返工或失败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鼓励制造业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就要完善对相关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机制。《意见》推动首台(套)、首批次保险保障范围扩大、服务水平提升,目的就在于通过优化保险风险管理的制度设计,破解相关产品进入市场初期因‘信任不足’导致的应用瓶颈。”周民良说。

  有利于保险机构提供更优质服务。西南财经大学保险与精算系副教授王凯认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往往涉及很多前沿技术和科研成果。这些成果在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由于历史数据稀缺和可参考惯例不多等客观因素,保险机构在承保时往往要额外承担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及时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进行适当保费补贴,可以增强该领域风险保障机制的可持续性。“《意见》将让保险业更好发挥自身风险保障职能,服务实体经济。”王凯对本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