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做好新能源消纳(政策解读)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展进一步提速,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超过11亿千瓦,同比增长约38%,消纳需求大幅增加。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对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多项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的举措。其中,对500千伏及以上配套电网项目,每年组织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内项目调整,并为国家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开辟纳规“绿色通道”,加快推动一批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纳规。
今年30余个新能源配套电网重点项目开工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坚强主干网架及配电网建设,不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推动新能源快速发展、高效利用。2023年全国风电利用率97.3%、光伏发电利用率98%,保持了较高水平。
6月3日,海拔4000多米的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折多山上,川渝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成功展放国内首例十分裂输电导线。与传统导线相比,十分裂导线能有效抵御高海拔地区大风、覆冰等极端天气,安全系数更高,提高输电效率和稳定性。“川渝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正加快建设,可将西南地区电网主网架电压等级从500千伏提升至1000千伏,工程投产后每年能输送清洁电能超过350亿千瓦时。”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董事长衣立东介绍。
根据《通知》,要重点推动一批配套电网项目建设。今年,川渝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张家口坝上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30余个新能源配套电网重点项目预计将投产,陕北—安徽特高压直流工程、茂湛500千伏网架完善工程等30余个新能源配套电网重点项目开工。
《通知》强调,加快项目建设,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建立已纳入规划的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前期、核准和建设工作;电网企业要优化投资计划安排,与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好衔接。《通知》要求,优化接网流程,电网企业要主动为新能源接入电网提供服务,简化审核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
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加强新能源与配套电网建设协同力度
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是新能源消纳的重要保障,需要与新能源发展统筹推进。《通知》明确,强化调节资源效果评估认定,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效果、各类储能设施调节性能、负荷侧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规模和置信度的综合评估。
当前,部分新能源和电网项目规划建设时序协调不足、衔接不到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部分地区在研究新能源发展规划时重点考虑资源条件,并未充分考虑并网送出和消纳,新能源规划规模与电网输变电能力、电力负荷消纳能力等未协同匹配;另一方面,电网送出往往与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难以匹配。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起步早、本体工程建设快,大部分可以做到当年核准、当年开工、当年投产,而配套的电网接入工程建设周期相对较长,新能源配套接网工程从纳入规划、可研批复、建设投产所需时间比新能源项目建设工期一般要多半年甚至近一年时间。
对此,《通知》在要求加快配套电网规划建设的同时,强调有序安排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强新能源与配套电网建设的协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