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阶智能驾驶进入快车道(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6-25 01: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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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四部门对试点申报阶段确定进入试点的联合体,指导其开展试点实施。纳入试点的产品,在完成测试与安全评估后,方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准入申请。对取得准入许可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指导在试点城市限定公共道路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具体来说,产品准入试点包括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产品准入许可两个环节。进入试点的汽车生产企业要细化完善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共同确认后,在省级主管部门、车辆运行城市政府部门监督下,开展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通过安全评估,且产品符合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要求后,提交产品准入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作出是否准入的决定。决定准入的,设置准入有效期、实施区域等限制性措施。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后,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从事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运营资质并满足运营管理要求。

“行驶速度慢甚至龟速”“一个萝卜堵在路上,几百人走不了”“绿灯停着不走,红灯冲到路中间”……近段时间,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和网络上,出现了一些吐槽萝卜快跑的声音。这表明,人们对当前已在城市部分区域开展的自动驾驶试点运营的安全依旧充满“不信任”。

进入L3级别,意味着对安全风险的控制将上升到第一位。此次在四部门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中,“安全”成为最重要关键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政研咨询中心副总工程师朱云尧表示,根据四部门发布的内容,试点工作将按照“小切口起步、附条件实施”的原则,从政策设计、实施指南、安全评估、安全措施等方面统筹考虑,压实各方责任,保障试点工作安全实施。一是严格限定准入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应用场景;二是制定指南作为准入试点安全框架;三是系统开展评估;四是完善安全措施保障。

“安全是此次试点工作中的首要考虑。”朱云尧分析认为,自动驾驶汽车不同于传统汽车的安全边界,其安全涉及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无线电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应根据试点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举措,保障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

“当前全球不少汽车公司在研究发展无人自动驾驶技术,但最终还是要看技术的成熟度、安全性、可靠性、成本及消费体验,一时的凑热闹、讲故事,搞得大家不亦乐乎,是注定不可持续的。”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认为,完全无人驾驶汽车的普及必须建立在成熟的人工智能技术、高制程的芯片技术基础之上,同时,更安全可靠且成本比自然人驾驶更有竞争力。否则,完全无人驾驶汽车很难大规模普及。

单车智能和车路云一体化不矛盾

今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车路云一体化”试点与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有何区别?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车路云一体化”试点以城市为申请主体,旨在开展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等建设,形成统一的车路协同技术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规模化示范应用和新型商业模式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