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源转型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2)
健全能源绿色消费激励制度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健全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落实好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推动发展绿证市场,加强电力市场、绿证市场、碳市场等有效衔接。推动终端能源消费转型由电能替代为主向电、氢、氨等多元清洁替代转变,推动主要用能领域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引擎。
健全能源产业链自主创新制度体系。建立清洁低碳能源重大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突破一批清洁低碳能源关键技术。建立健全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协同创新机制,构建以需求端技术进步为导向,能源技术成果评价、转化和推广应用高效协同的政策机制,通过工程化集成应用形成先进技术及产业化能力。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资金投入大、研究难度高的战略性清洁低碳能源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
奋力谱写能源转型发展新篇章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当前和长远,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能源支撑。
筑牢安全降碳基础。立足我国资源禀赋,按照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的原则,推动能源平稳有序转型。发挥好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对能源低碳转型的支撑调节作用。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确保国内原油产量长期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自给率不低于50%。完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优化西电东送、北电南送格局,加强油气“全国一张网”建设运营。稳步推进煤炭产能储备建设,加快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增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
加大非化石能源供给。持续扩大非化石能源利用规模,构建高水平新能源消纳体系。有序推进主要流域水电开发,保持核电平稳建设节奏。稳步推进新能源大基地建设,优化海上风电基地规划布局,大力推广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坚持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建设在规模、布局、时序上做到“三位一体”,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保持新能源装机每年增长1亿千瓦以上的规模。2030年前,实现新增能源消费量的70%由非化石能源供应,力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
推动消费侧节能降碳。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优化天然气利用政策。更大力度推动消费侧节能降碳,大力实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把腾挪出来的用能空间留给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民生领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提升行动,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实现到2025年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达到30%左右。进一步完善绿证制度,持续扩大绿证绿电消费。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巩固拓展新能源产业优势,加强大型风电、高效率光伏、光热等技术创新,推动先进核能、新型储能、氢能等领域前沿技术不断取得新突破。推动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能源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积极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智慧电网等项目落地,加强清洁能源技术和标准体系国际衔接互认。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建设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 人民日报 》( 2024年09月09日 12 版)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