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迎来新“国十条”,释放了哪些信号?
我国保险业发展迎来新的顶层设计。9月11日,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共10条,被业内称为保险业新“国十条”,对我国保险业未来5年到10年左右的发展进行系统部署。这是继2006年、2014年之后,国家层面又一次对保险业发展作出的全面部署,释放了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信号。
看点一:制定时间表、路线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损、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若干意见提出,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业内人士认为,若干意见的出台,是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这三大中心任务,从未来5年至10年左右的维度,对我国保险业的改革发展作出的系统谋划和安排。
“保险业新‘国十条’体现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在严监管、防风险的基础上,注重发挥保险保障民生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深化保险业的改革开放、可持续发展和协同发展,更好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说。
看点二: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若干意见提出,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健全普惠保险体系,更好满足农民、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保险需求,优化新业态、新市民等保险保障供给。
养老金融是五篇大文章之一,保险业在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方面大有可为。目前,我国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超6000万,各类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超过500个。
若干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鼓励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支持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丰富与银发经济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方式;依法合规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协同发展。
一系列新部署新安排有助于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
看点三:服务实体经济、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
为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若干意见提出,保险业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强化绿色保险顶层设计,提升农业保险和农村基础设施保险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海运保险。
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都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保险资金具有久期长、跨周期属性。壮大保险资金,有利于培育耐心资本,熨平经济周期波动,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
此次发布的若干意见也提出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等内容。在资金投向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引导保险资金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乡村振兴、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看点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产品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