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12-17 18: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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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要督促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必要的主动自愿披露,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优化披露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水平编制并披露ESG相关报告,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五、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中央企业负责人要积极出席控股上市公司集中路演、业绩披露等活动,向投资者阐明控股上市公司的战略定位、功能使命、愿景目标等,并对公司发展方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进行重点说明。督促控股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人员积极组织参与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实事求是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成果,充分展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广泛邀请投资者、行业分析师、媒体等走进企业、了解企业,增进市场认同。

六、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

中央企业要引导和推动控股上市公司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保证各类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提高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获得感。指导控股上市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资金流转等因素,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现金分红节奏,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为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利润分配事项决策创造便利环境,鼓励就利润分配预案征集投资者意见,进一步提升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

七、完善增强投资者信心的制度安排

中央企业和控股上市公司要将股票回购增持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建立常态化股票回购增持机制。持续提升应对资本市场复杂情况的能力水平,指导控股上市公司提前谋划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的应对预案,提高反应速度、决策效率和执行效率,稳定市场情绪,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市值。严格遵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规定,严禁违规减持、绕道减持,鼓励中央企业通过自愿延长股票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票等方式,提振投资者信心。高度重视控股上市公司破净问题,将解决长期破净问题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指导长期破净上市公司制定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并监督执行;对业务协同度弱、股票流动性差、基本失去功能作用的破净上市公司,鼓励通过吸收合并、资产重组等方式加以处置。

八、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

中央企业要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明确市值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推动控股上市公司制定全面务实的市值管理制度并依法合规披露制度制定情况。指导控股上市公司“一企一策”细化年度实施方案和具体举措,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工作成效。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中央企业市值管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强化正向激励。

九、严守依法合规底线